劳务分包比选函

文章来源: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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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致各劳务分包单位: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因四川省流沙河汉源县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汉源县流沙河干流,涉及宜东、富庄、九襄、唐家等4个乡镇,由于工程点位分散,上、下点位河长间距33km,本次将工程分为上、中、下三段,分段治理,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3.10km,新建堤防总长度9.325km。宜东大桥段起点位于对木溪沟河口处,终点位于宜东大桥,综合治理河长0.50km,终点以上集水面积193km2,河道长度21.1km,平均比降41.2‰,该工程河段属流沙河上游;海亭村至桃坪子大桥段起点位于海亭村,终点位于桃坪子大桥,综合治理河长7.40km,终点以上集水面350km2,河道长35.5km,平均比降32.1‰,该工程河段属流沙河中游;梨坪村至前进堰段起点位于梨坪村,终点位于前进堰,综合治理河长5.20km,终点以上集水面积1000km2,河道长度54.4km,平均比降19.9‰,该工程河段属流沙河下游。

二、主要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四川省流沙河汉源县防洪治理劳务分包工程。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风、水、电、住房、道路等)宜东大桥段、海亭村、果园村段、红湾新村段、梨坪村段、红岩砖厂段、宜东大桥段穿堤涵管、果园村段穿堤涵管、红湾新村段穿堤涵管、梨坪村段穿堤涵管、红岩砖场段穿堤涵管等范围内临时设施、土建项目施工。

三、合同工期

本比选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比选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6个月。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参选人具备劳务施工资质的合格分包商;

4.2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参选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被执行人”(在比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4.4 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的情形;

4.5 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 参选人公司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控股、存在控股关系的,同时参加;

4.5.2 被责令停业的;

4.5.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获取

5.1 有意向参选并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凭有效授权资料于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17:30时止。

六、资金来源

四川省流沙河汉源县防洪治理工程自有资金。

七、比选项目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八、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地址

8.1 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前止,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8.2 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8楼;

8.3 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九、比选评审时间

比选人将于202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30点,对各比选参选人递交的合格参选文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人员综合各参选人的报价、方案配置、技术条件、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因素后,在参选人中选择1名作为中选人。

十、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汉源县黎州大道二段359号(四川水发项目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8133967;

电子邮箱:312917547@qq.com。

十一、其他

11.1 经比选人同意参与比选的参选人,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因参与参选所知悉、了解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除比选人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参选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参与本次比选所了解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1.2 经评审流程后,若比选人认为参选人的价格、工期、管理水平及其他方面等均未达到要求,比选人有权单方终结本次比选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任何费用。

11.3 当本项目中选人暂停施工或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时,比选人有权安排本工程其他劳务分包商继续施工,本项目中选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因此向比选人提出任何索赔;当比选人其他劳务分包标段需要施工时,本项目中选人须服从比选人临时调配,参与施工。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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