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清富对局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

文章来源: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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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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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工程局局长、党委书记邬清富在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党组《关于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时,对局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职责,如何开展工作,如何为工程局改革、稳定和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邬清富指出:四川水利改革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严峻形势。局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认真履责,恪尽职守,勇挑重担,认真搞好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工程局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邬清富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局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工程局中心任务,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切实为工程局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

邬清富要求:如何搞好工程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思考、大胆实践、善于总结、不断完善”;要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重点加强对“选人用人、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干部管理”的监督;要坚持“强化监督不包办、严肃执纪不手软、加大问责不护短”的原则;要做到“平时要求严管得紧,关键时少出事不出事”;要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家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