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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因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采购法律服务,现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四川宏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15日,注册地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雁城路一段13号附4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陈X。经营范围主要为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住宿服务等。
二、参选人相关要求:
(一)参选人应具备相应的的资质条件和信誉;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含)之前;
2、为比选人催款的专项律师(非实习律师)团队不少于2人;
3、律师事务所及专项服务团队成员未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在2019年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处罚的不良记录;
4、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围标的情形;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参选人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禁止行为;
5、比选参选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比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三、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人发布公告媒介为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址http://www.sdgcj.cn,有意向的参选人主动回《参选函》参选,获取相关资料。
四、资金来源:比选人自有资金。
五、参选提交资料:待参选人回函后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六、比选确认:各比选参选人,请于2023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午17:30点之前,按要求寄出书面《参选函》至指定地址并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电子邮箱。
七、参选资料,各比选参选人应提交纸质参选文件一式 5套(正本1套副本4套)和与纸质参选文件一致的电子扫描文件版本优盘1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比选人指定人员。
八、提交参选文件时间: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7:30前,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九、比选方式:本项目比选采用书面比选方式,比选人根据个参选人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业绩、服务等情况综合比选评审后,选择其中1名作为中选人。
十、特别事项
1、参选人涉及的相关费用均自行承担;
2、本公告专用于本项目之用,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及终止比选的权利;
3、 参选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参选中所知悉、了解的我公司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除我公司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邀请律师事务所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参与本次比选所了解的有关我公司的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4、中选人在具体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应服从比选人法务合规部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5、参选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服务律师对此具有相应水平,如有虚假资料或欺骗行为,应承担全部直接与间接责任与费用(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1栋(南楼)8楼801-8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邮箱:2949664319@qq.com
联系电话:13666188674
附:《参选函》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