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因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第Ⅰ标段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比选的方式采购一批高(低)密度聚乙烯泡沫板和聚硫密封膏材料,现将所有采购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比选编号:SCSJ-D4GS-TZKI-C1-2023-068)
1、工程项目概况及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172重点工程,工程发包人为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省级补助、市县自筹和银行贷款。采购人公司承建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总干渠第2、3流量段,位于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及仪陇县境内,设计流量分别为73.2m³/s、70.1m³/s,其中隧洞10座,总长35.62Km,洞径为7.4m~7.3m的圆形无压隧洞,渡槽7座,其中第二流量段3座,第三流量段4座;观音支渠设计流量1.35m³/s,其中隧洞9座,总长10.61Km,城门洞形,衬砌成型断面1.6m×1.8m,渡槽10座,总长2.9Km,倒虹管1座总长0.21Km,其余为明渠和暗渠。合同工期59个月。
1.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2.1采购范围:本项目隧洞、明渠、渡槽所需高(低)密度聚乙烯泡沫板和聚硫密封膏材料,采购用量与规格型号以工程实际需求数量和型号为准。
1.2.2供货时间:预计开始使用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合同签订之日起,以项目高(低)密度聚乙烯泡沫板和聚硫密封膏实际需求供货时间为准。
1.2.3 交货地点: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第Ⅰ标施工项目所在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采购内容:2CM高密度聚乙烯泡沫板约15800㎡,2CM低密度聚乙烯泡沫板约25500㎡,3CM高密度聚乙烯泡沫板约50㎡,5CM低密度聚乙烯泡沫板约3850㎡,和聚硫密封膏约54吨。
当中选人供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时,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供应商供货。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为采购人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供应商。
2.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本章第2.2条对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2.4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2.5近三年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2.6生产企业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若有同时参选的,以生产企业为有效参选人。
2.7参选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如有同时参加的,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有效参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8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满足本项目生产高峰期月使用量约1500㎡聚乙烯泡沫板和5吨聚硫密封膏的要求。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参选并符合资格的公司库内合格供应商,凭参选人法人授权书于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比选函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2 月3日17:00止。
4、资金来源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施工项目部自有资金。
5、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及地址
5.1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7时30分,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2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递交/邮寄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8228054986;
5.3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6、比选时间
2023年12月16北京时间上午9:00时。
7、施工现场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
联系人: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18228054986 ;
电子邮箱:1509833783@qq.com。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