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建设公司
阅读量:627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因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比选方式进行新窝咀隧洞出口段至4#明渠段劳务分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22〕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项目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由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范围与内容:江泸干渠前段江0+000.000~江7+886.000、刘家场支渠全段及设计文件所示范围。线路全长23.42km,其中江泸干渠前段全长7.886km、刘家场支渠全长15.53km。线路穿越宜宾市南溪区,涉及大观镇、仙临镇、刘家镇3个乡镇。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工程(隧洞、渡槽、倒虹吸、明渠、暗渠、埋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和植物恢复、施工控制网测设、相应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临时用地复垦等;合同工期约48个月。

2、本次主要比选范围及项目基本情况

2.1主要比选范围

本次劳务分包比选工程范围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新窝咀隧洞出口段至4#明渠段,具体为:新窝咀隧洞出口工程(江5+710.223~江7+110.223)、刘家场支渠节制闸分水闸工程(江7+110.223~江7+142.253)、猪儿山1#渡槽(江7+142.253~江7+818.788)、4#明渠段(江7+818.788~江7+885.98)。

本合同参选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风、水、电、住房、道路等)施工所需劳务用工。

2.2 项目基本情况

2.2.1项目编号:SCSJ-D1GS-XJB-B1-2025-025

2.2.2项目名称: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新窝咀隧洞出口段至4#明渠段劳务分包工程

2.2.3比选人: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3、合同工期

本比选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比选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34个月。

4、参选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选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资质证件,且在有效期内;

4.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参选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被执行人”(在比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4.4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的情形;

4.5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参选人公司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控股、存在控股关系的,同时参加;

4.5.2被责令停业的;

4.5.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比选文件及踏勘证明获取

5.1有意向参选并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凭有效授权资料于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5.2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30时止。

5.3踏勘证明获取:参选人需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5年12月5日17:30前),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518133967)预约现场踏勘,踏勘完成后由比选人现场项目经理部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提供踏勘证明的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资金来源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工程项目自有资金。

7、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地址

7.1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前止,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7.2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莲街三段383号四川水发A栋4楼;

7.3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8、比选评审时间

比选人将于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9:30点,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合格参选文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人员综合各参选人的报价、方案配置、技术条件、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因素后,在参选人中选择1名作为中选人。

9、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莲街三段383号四川水发A栋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8133967;

电子邮箱:312917547@qq.com。

10、其他

10.1经比选人同意参与比选的参选人,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因参与参选所知悉、了解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除比选人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参选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参与本次比选所了解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0.2经评审流程后,若比选人认为参选人的价格、工期、管理水平及其他方面等均未达到要求,比选人有权单方终结本次比选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任何费用。

10.3当本项目中选人暂停施工或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时,比选人有权安排本工程其他劳务分包商继续施工,本项目中选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因此向比选人提出任何索赔;当比选人其他劳务分包标段需要施工时,本项目中选人须服从比选人临时调配,参与施工。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附件资料下载: 参选函及法人授权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