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人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租赁20-25T汽车起重机3台,50T汽车起重机1台,现将租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谈判编号:SCSJ-D3GS-TZK-D1-2025-008):
1、工程项目概况及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172重点工程,工程发包人为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谈判人公司承建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总干渠第2、3流量段,本租赁项目位于南充市阆中市境内,工程合计全长13.54km,其中隧洞4条,全长11.96km,占比88.3%;渡槽3座,总长1.34km,占总长的9.9%,其余为明、暗渠。其中构溪河渡槽预计于2026年2月完成槽身施工、汪家沟渡槽预计于2025年8月完成槽身施工、周家店渡槽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槽身施工,其施工涵盖了高空作业与大跨度结构搭建,施工难度高、技术要求严。鉴于工程中存在大量渡槽高空架设、重型构件吊装等作业,租赁的汽车起重机将在材料转运、设备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关键施工环节中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工程施工工期约12个月。
1.2、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1)租赁范围:预计租赁20-25T汽车起重机3台,50T汽车起重机1台(租赁清单详见技术文件)。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设备租赁清单: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租赁时间 计划使用时间段 交货 收货人 技术要求 月租 工程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南充市阆中市及仪陇县)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详见第三章“技术文件” 汽车吊 20~25T 台 2 12个月 2025.5.21-2026.5.20 汽车吊 20~25T 台 1 6个月 2025.5.21-2026.5.20期间 汽车吊 50T 台 1 3个月 2025.5.21-2026.5.20期间 日租 汽车吊 20~25T 台班 / 150台班 2025.5.21-2026.5.20期间 汽车吊 50T 台班 / 50台班 2025.5.21-2026.5.20期间
地点
(2)租赁周期:预计开始使用时间为2025年5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止,预计工程施工工期约12个月。
(3)使用地点: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工地现场(南充市阆中市及仪陇县指定地点)。
(4)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谈判人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文件”)。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开具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相应可用于出租的建筑工程起重设备,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2 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2.3 近三年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2.4 响应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
2.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响应并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凭响应人法人授权书于联系人处获取。
3.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9日 17时30分止。
4、资金来源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工程项目自有资金。
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5.1从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 时30分,为接收响应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谈判人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2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阆中市石滩镇药柏村四川水建亭子口项目部第三分部。
5.3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谈判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人。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谈判人组织评审人员在谈判人四川省阆中市石滩镇药柏村四川水建亭子口项目部第三分部(开标地址)对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查验及开启,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响应人授权代理人应按谈判人通知的时间参加谈判人组织的答疑和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结果在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dgcj.cn)进行公示,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复函告知。
8、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阆中市石滩镇药柏村四川水建亭子口项目部第三分部。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18212921772;
电子邮箱:2424023536@qq.com。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