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因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区张家坝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花家坝堤防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邀请比选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综合物资一批,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采购编号:SCSJ-D4GS-CXFHD-C1-2025-001 ):
1、工程项目概况及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张家坝段堤防工程位于广元市苍溪县城江南片区张家坝,该段堤防拟建堤防轴线总长2776.00m,为新建堤防。张家坝段防下游段自规划广元港, 沿嘉陵江右岸至孙家沟左岸045乡道,新建堤防1186m。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花家坝段堤防位于苍溪县城上游的花家坝,嘉陵江右岸,该段堤防拟建堤防轴线总长1528.62m,为新建堤防。花家坝段堤防起点位于后河梁,经花家坝至老王沟张家沱止,长1528.62m,设计洪水位380.25~379.25m,堤顶高程380.65~379.65m。花家坝堤防建成后主要保护堤后区域0.143km2,其中耕地0.052km2,以及规划花家坝商住区。工程施工工期约20个月。
1.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2.1采购范围:预计本项目各规格型号及品类物资数量,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货物采购数量进行调整,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成交人不得因此提出单价调整或提出任何赔偿。
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区张家坝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花家坝堤防工程采购清单:


1.2.2供货周期:预计开始使用时间为2025年3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准。
1.2.3交货地点: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区张家坝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花家坝堤防工程施工现场苍溪县境内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所采购物资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对应物资质量标准和采购人施工设计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其生产企业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如有同时参加的,以书面报价最低的为有效参选人。
2.3 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2.4近三年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或比选)、骗取中标(或中选)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2.5供应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参选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凭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于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比选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指定QQ邮箱)。
3.2 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
4、资金来源
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区张家坝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苍溪县花家坝段堤防工程项目自有资金。
5、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及地址
5.1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北京时间08 时30分,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2 递交/邮寄地址:四川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
5.3 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6、比选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2月13日8时30分,采购人组织评审人员在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标施工项目部对各供应商的参选文件进行现场查验及开启,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于2025年2月13日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电话答疑和谈判。
7、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18228054986 ;
QQ邮箱:1509833783@qq.com。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