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雁江区第六中学校舍重建工程商品混凝土、砂浆比选公告的澄清函

文章来源: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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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第六中学校舍重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用合同第11条价格调整:施工期间混凝土材料价格变化风险幅度超出±5%以外的范围予以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财政评审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缺项部分可参照《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同期资阳周边城市(以成都、德阳、眉山为主)信息价,资阳周边城市(成都、德阳、眉山)中有两个城市以上的价格不一致的,取两个城市以上的平均价;若只有一个城市有信息价的就参照该城市的信息价及相关规定。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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