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文章来源:建设公司
阅读量:269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持续规范我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车辆管理,提高保险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我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一家车辆定点保险服务供应商。现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SCSJ-BGS-F-2026-01);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 服务内容:为我公司现拟购买保险车辆(境内其他公务用车及生产经营用车约90台)及合同期内新增的车辆,提供交强险、商业险、车船使用税的投保、续保、理赔及相关服务。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2.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且总公司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保险)、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获取

1.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7:00止,将谈判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及“二、资格要求”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039656407@qq.com),邮件主题注明“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申请(供应商名称)”。

2. 文件发放: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采购人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提交申请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审查不通过的,采购人将邮件告知原因。

四、响应文件递交与谈判

响应人请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4:00前,将书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面递交至成都市天府新区红莲街三段383号四川水发A栋4楼A422招投标室,随后由工作人员(联系人:宁女士,电话:15884620639)组织进行后续谈判。

五、其他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类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经采购人同意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响应人,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因参与参选所知悉、了解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除采购人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响应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了解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3.谈判后,若采购人认为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价格及其他方面等未达到要求,有权单方终结本次竞争性谈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支付任何费用。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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