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询价人因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建设需要,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现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Ⅳ标段,建设范围与内容:江泸干渠前段江0+000.000~江7+886.000、刘家场支渠全段及设计文件所示范围。线路全长23.42km,其中江泸干渠前段全长7.886km、刘家场支渠全长15.53km。线路穿越宜宾市南溪区、富顺县,涉及大观镇、仙临镇、刘家镇3个乡镇。
因本项目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的Ⅳ标段新窝咀出口钢筋加工厂区域建设需要,需购置1台门式起重机。
2.供货周期:按需求供应,询价人下达供货通知单后14个工作日内供货。
3.交货地点: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项目所在地询价人指定地点。
二、询价文件获取
2.1有意向报价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凭有效授权资料于联系人处获取询价文件。
2.2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 4月30日北京时间17:30 时止,为询价文件获取有效时间。
三、资金来源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Ⅳ标段项目自有资金。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能开具(或依法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4.2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
4.3近三年报价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4报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如有同时参加的,全部否决其参与资格。
五、评审标准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合理最低价中选。
六、技术要求
行车额定荷载 2吨 跨度 14米 总高度 7.78米 起升高度 6米 大车运行速度 20米每分钟 葫芦运行速度 20米每分钟 起升速度 8米每分钟 结构形式 包箱主梁 桁架式支腿 轨道 24#轨道钢,36米×2长 电缆线 3×4mm2,35米长 起重机工作级别 A3 起重机操作形式 地操+遥控
七、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4日北京时间14:30点前止,为接收报价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询价人将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八、评审时间
询价人将于2026年5月4日北京时间14:30点,对各报价人递交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四川水发建设项目部 ;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702829344。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