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因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比选方式进行灌注桩工程专业分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22〕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项目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IV标段,建设范围与内容:江泸干渠前段江0+000.000~江7+886.000、刘家场支渠全段及设计文件所示范围。线路全长23.42km,其中江泸干渠前段全长7.886km、刘家场支渠全长15.53km。线路穿越宜宾市南溪区、富顺县,涉及大观镇、仙临镇、刘家镇3个乡镇。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工程(隧洞、渡槽、倒虹吸、明渠、暗渠、埋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和植物恢复、施工控制网测设、相应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临时用地复垦等;合同工期约48个月。
二、主要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灌注桩工程。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风、水、电、住房等)施工所需专业分包工程。
三、合同工期
本比选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比选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约30个月。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参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分包施工资质;
4.2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参选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被执行人”(在比选期间尚未解除的);
4.4 在参与以往的投标、比选中无骗取中标、中选的情形;
4.5 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 参选人公司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控股、存在控股关系的,同时参加;
4.5.2 被责令停业的;
4.5.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获取
5.1 有意向参选并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凭有效授权资料于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7:30时止。
六、资金来源
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项目自有资金。
七、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地址
7.1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前止,为接收参选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7.2 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工程项目部;
7.3 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八、比选评审时间
比选人将于202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9:30点,对各比选参选人递交的合格参选文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人员综合各参选人的报价、方案配置、技术条件、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因素后,在3名参选人中选择1名作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项目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8133967;
电子邮箱:312917547@qq.com。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