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人因汉源县大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采购质量检测服务,现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询价编号:SCDL-GCGL-DSH-H-2026-001)。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长987.4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左、右岸仰斜式防洪墙共计1714.96米,新建6座3.5米高固床坝,建设8处P60厘米穿堤涵管及3处排涝涵管,对全段河道进行疏浚,拆除阻洪拱桥并新建交通桥1座、人行便桥7座,配套堤基防护、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附属工程。本次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987.46m,左、右岸新建堤防共计1714.96m,堤防左岸起点位于蜂子岩大坎脚处,堤防右岸起点位于桐子林处,左、右岸终点均位于倒马坎桥处,并新建固床梁6座,拆除重建人行桥3座,拆除重建交通桥1座,新建涵管11处。项目工期预计300天。
因本项目汉源县大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需要,需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2.服务周期:自试验检测委托服务协议签订起,至甲方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时止。
3.工程地点:汉源县大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所在地询价人指定地点。
二、询价文件获取
2.1有意向报价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凭有效授权资料于联系人处获取询价文件。
2.2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7:30时止,为询价函获取有效时间。
三、资金来源
汉源县大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自有资金。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4.2报价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须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等;
4.3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
4.4近三年报价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5报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如有同时参加的,全部否决其参与资格。
五、评审标准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合理最低价中选。
六、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从收到询价函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北京时间9:30点前止,为接收报价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询价人将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七、评审时间
询价人将于2026年7月21日北京时间9:30点,对各报价人递交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394316574;
电子邮箱:3229114167@qq.com。
四川水土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6日
